我曾经手过一个案件,其错乱的男女关系简直令人无语。
2006年春节长假过后,一位姓曹的先生来到房山公安分局报案,说他的妻子陈红整个长假都没有在家,已失踪了好几天了。
我们很奇怪,一般家里人失踪后,小孩一天,甚至半天,大人两三天,最多是四五天就会报案,春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为什么一定要等到长假过后才来报案呢?
办案就是这样,首先要能提出问题,找出答案的过程就是侦查推进的过程,问题解决不了不要急,答案往往不是一下子就能找到的,随着侦查的深入,问题总会有答案的。
旧的问题解答了,新的问题又会出来。如果提不出问题,案子基本就没有希望了。
破案就是一个提问题、找答案,再提问题、再找答案的循环过程,做到这一步就离破案不远了。
事不宜迟,我们立即围绕陈红的生活规律和接触关系展开背景调查。一般人平常生活中不会刻意掩盖自己,调查很容易会发
现很多情况,我们很快就发现了陈红的婚外情。
陈红的丈夫报案前,曾到她工作的区委机关去找,没有找到陈红,却从她的办公桌抽屉里翻出了许多贵重的珠宝首饰和名包。
还有一本日记,里面栩栩如生地记录了陈红与一个名叫许志远的男人的交往过程,逐渐地揭开了陈红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陈红虽已年过三十,可是从照片上看依然是风姿绰约。
1999年初,二十刚出头的陈红毕业后,到房山区委办公室当上了打字员,她的顶头上司是时任区委办公室主任,47岁的已婚男子许志远。
许志远是北京房山区张坊镇人,出身农村,可自幼喜好书法,1988年从天津业余书画学院毕业,后师从书法家苏适,专攻赵体楷书和「二王」行书,在书法界小有名气,房山区里时常能看到他给人家题写的字匾条幅。
许志远在官场打拼多年,陈红失踪时,他是房山区政协副主席,正局级领导干部。
许志远和陈红的相恋也始于书法。一次陈红给许志远送文件,看见他正在写书法,顿生好感,文化水平不高的陈红当即表示要拜许志远为师,研习书法。之后二人很快确定了稳定的情人关系。
一晃几年过去,陈红为许志远献出真爱,她幻想着许志远能离婚,再与她白头偕老,但是许志远并不愿意离婚再娶,两人就这样半明半暗地过着。
陈红求过许志远,和他哭过,闹过。婚外情女人的心是最敏感的,久攻不下,弄得陈红神魂颠倒,精神萎靡,长期失眠,不得不两次住院治疗。
随着年龄的增长,几乎绝望的陈红不得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却仍然与许志远保持着情人关系。日记中有陈红对许志远的真情流露,也有对许志远的恨之入骨。
爱是有预感的,恨更是有先兆的,自打陈红与许志远彻底翻脸,就隐隐感到危险的来临。
一天,她在日记里写道,夜晚,大雨,独处,惊闻敲门声,一问是许志远的司机刘晓明,突然感到刘晓明是来杀她的,顿时魂飞魄散,异常恐惧。
战战兢兢地打开门后,才知道刘晓明是要带她去买电视机。陈红的这种预感不是没有道理的。
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在某些地方很相似。在非洲草原上生活着成千上万只斑马、角马、羚羊、野驴、水牛,当它们过着群居生活,铺天盖地般地觅食、排山倒海般地奔跑时,无疑是安全的,再凶猛的肉食动物也奈何它们不得。
但是当其中的一只脱离了群体,不管它多强壮,离死就不远了,因为但凡脱离了正常群体和生活轨迹就会有生命危险。
人也是一样,一个人如果脱离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过着与大多数人不一样生活,就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婚外情就是一种脱离了正常生活轨迹的情感状态。
正常婚姻由于有法律的保护,是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稳定的两性关系,婚外情缺乏法律保护,是一种建立在感性之上的不稳定的随意行为,因此,婚外情这个东西,好起来时,发誓赌咒,非对方不可,杀原配的心都有。
一旦坏起来,说翻脸就翻脸,再哭再闹也没有用,只能是适得其反,杀对方的心就有了。
虽然陈红在日记里充满怨恨,但是失踪的是陈红,不是许志远,那可不可能是许志远干的呢?
案子牵涉到局级领导干部,我们刑侦总队和市公安局没有权力再查下去了,必须要向市委主要负责领导汇报。
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来刑侦总队时,我们做了汇报,主要情况是失踪人员陈红与许志远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多年,许志远具有重大涉案嫌疑;估计许主席亲自动手的可能性不大。
他有个司机叫刘晓明,两人关系密切,极有可能是许志远雇凶杀人;但是现在我们手中没有掌握直接证据,陈红的尸体还没有找到,作案现场也没有发现,我们建议从许志远与陈红的关系入手,审查许志远,如果有进展,再来攻刘晓明。
强书记平静地听完,当即表态,不管是谁,只要涉嫌犯罪,一定要一查到底。
他说,从法律上说,人大代表不经过同级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不被逮捕,但是对政协委员没有这个规定,所以完全可以正面接触许志远。
我们还建议,为慎重起见,是否以纪委的名义出面先找他谈谈,强书记说,可以以纪委的名义,但一开始就要有公安的人参加。有了领导的首肯,侦查员客客气气地把许志远请到了刑侦总队。
2
56岁的许志远方圆脸,中等身材,微胖,一头染得乌黑发亮的头发整齐地向后梳起。
他身上既有领导干部的范儿,又有乡下农民的土劲儿,还夹杂着一股子在社会上打拼多年的江湖气,这是学校培养出来的干部所没有的。
许志远不慌不忙地迈着领导干部惯用的稳健步子走进审讯室,听清侦查员的问话后,他对陈红的突然失踪显得很惊讶。
他痛快地承认了自己与陈红的不正当关系,并说最近他已认识到这种做法不对,正在逐渐拉开和陈红的距离。
可陈红不依不饶,大吵大闹,还动手打他,甚至破坏他家庭的和睦关系,让他特别尴尬。
陈红甚至口吐狂言一定要报复他,他感到很害怕,赶紧在自家窗户上装了防护网,出门也特别注意,时刻提防有人加害他和他的家人。
今年为了过个安稳的春节,他们一家人不得已到外地旅游去了。
许志远语气坚定,眼神没有回避,这次接触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侦查员又和刘晓明谈了两次,刘晓明的态度更坚定,一问三不知。
其实许志远和刘晓明心知肚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说陈红被害了,那最能证明她死亡的尸体在哪呢?没有尸体,只要咬紧铁嘴钢牙,警察就没有办法。
初次接触的最大收获是这两个人的嫌疑更大了。警察抓个人,如果他是被冤枉的,通常会勃然大怒,大声斥骂,拼命喊冤,要找这个,要找那个,竭力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因为谁都知道,杀人偿命,可不是闹着玩的。当今揭露出的那些冤案个个都是这样,拼死反抗。
可是许志远和刘晓明振振有词,不急不恼,这本身就不正常。再说许志远和陈红相好多年,听到陈红失踪了,而且可能被杀死,一点悲痛和惋惜的表示都没有,这不正常。
人的情绪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也是最难掩盖的。我们找个廉政审查的借口,不让他们再回家了。
我们彻查了陈红的办公室,发现一个房屋产权证,上面的名字是陈红,陈红的丈夫对此却一无所知。按照产权证上的地址,我们找到这处房子。
这是一处两居室,从陈设来看,这里应该是陈红和许志远姘居的地方。房子很新,装修不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家具、电器都是新的,各种物品摆放整齐,唯独没有电视,显然主人在这里只是过夜,不是正经过日子,而且很可能不常来这里住。这里一点「人气」也没有。
我带着勘查人员在房子里忙乎起来,期望能找到有人在这个房子里被杀的线索,想找可疑的血迹,用紫外灯照、用试纸擦蹭可疑斑迹做联苯胺检验,这个房子实在太洁净了,什么也没有发现。
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是杀人现场,不管案犯打扫得多么彻底,总会留下点儿蛛丝马迹。
刑事技术人员在搜查时为了获得痕迹物证,有时会不择手段,甚至显得有些粗鲁。
记得我刚当警察时去搜查一个碎尸现场,这是一所新婚的房子,我们看见崭新的大衣柜上有几点暗红色的疑似血迹,二话不说,用刀利索地把大衣柜削下一大块;看到崭新的席梦思床垫上有几点疑似血迹,毫不犹豫地用剪刀把床垫剪开,刺啦一下撕下一大块布。
我们找杀人痕迹,重点是血迹,为了掩盖血迹,有时案犯会将杀人的房间重新粉刷,勘查中常常要把墙皮铲掉,看看有没有
血溅到里面的墙上,可是这次我们看着这整洁无比的房间和毫无异常的墙面,实在不忍心下手。
按照工作规程,除了犄角旮旯、家具缝隙以外,重点是下水道,看有没有冲走碎尸块和血液的迹象,最后仍然是一无所获,空手而回,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找到了陈红和许志远幽会的地方。
我们采用技术手段把刘晓明和许志远手机的移动轨迹重现出来,发现他们两人的手机都曾到过房山某处,再深查,陈红的手机也到过这个地方。这是什么地方呢?为什么关系密切且特殊的三个人的手机会在这个地方交集?这个地方与陈红失踪有没有关系呢?
原来这是房山区的一个四合院,位置很偏,被改建成了涂料厂。
厂主介绍说,一个多月前刘晓明花十万元租了下来。
农村的涂料厂生产工艺极其简单,几乎不需要什么设备,主要是将石灰、胶水、颜料、水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封装在纸板做的桶里,卖给农民粉刷房子用。
院子靠南墙搭起一排棚子,里面堆着涂料成品和一些石灰原料,东侧是院子的大铁门,西侧是生产车间,院子北侧盖了七八间屋子,从东向西分别是厨房、工人宿舍,最西侧是里外套间的办公室。
办案的直觉告诉我们,这种相对封闭的地方应该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我带着技术人员来到涂料厂,仔细勘查起来。成品库里涂料产品堆积如山,上面满是灰尘,不像最近有人动过。我们仔细地检查了生产车间,对地上堆的一些灰渣样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找了个筛子细细筛过,没有发现人的尸骨残骸。
北侧的一排房子中,顶头是个厨房,墙壁被烟熏成了棕褐色。后面几间是工人宿舍,床上的被褥极其肮脏,每间宿舍里有个铁皮衣橱,里面全是些破烂衣物,臭烘烘的。经检查,里面果然没有陈红的衣服。
最后,我们来到院子北侧最西头儿的办公室。这是里外相通的两间办公室,外面的一间有门通向院子里,里外间的隔墙上有一扇铝合金的推拉窗。办公室的墙是新粉刷的,地砖是新铺的。这让我很奇怪:院子里其他几间屋子都没有装修,为什么偏偏装修这两间呢?
技术破案一定要注重比较,相同条件下出现不同的现象就一定有问题,找出原因很有可能就接近了案件真相。会不会是先请施工队装修办公室日后再请这个施工队来装修全院?又会不会是因为要在办公室接待客户,因此只装修了这两间。这两间办公室显然是我们勘查的重点。
我们把所有木器家具都翻了过来,检查家具脚上有没有血迹——当血在地面流淌或是用水冲洗地面血迹时,有可能被家具木腿吸进去,即便地面上血迹被打扫干净,渗透进木质里的血
迹仍然能检验出来。我们从桌脚、椅脚、柜脚上锯些木屑下来,先用肉眼看看,没有什么异常。
大家分散地趴在地上,仔细检查地砖的接缝,寻找渗入砖缝的血迹。我们兴奋地发现一条地砖缝的颜色有点异常,马上用刀把这块地砖撬开,希望能见到地砖下一片血迹,结果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沿着这条地砖缝向周围看去,前面那块地砖好像有点不正常,再撬一块,结果又没发现什么。就这样一块块觉着可疑,一块块撬下去,最后整个屋子里的地砖都被撬了起来,还是没有发现血迹。
3
我叫人把新粉刷的墙皮铲掉,发现旧墙面上有些黑色烟熏痕迹。农村房屋里有点烟痕不足为奇,但把办公室烟熏痕迹与厨房烟熏痕迹进行比较后,发现两者有些细微差别。
一是厨房烟熏痕迹呈棕褐色,办公室烟熏痕迹呈黑色,这表明两处的烟不同,烟不同是因为燃烧的物质不同,厨房里做饭烧的是木柴和庄稼秸秆,办公室烧的应该就不是这种东西了。
二是厨房烟熏痕迹形成的墙面包浆比较厚,渗透到了墙里面,办公室烟熏痕迹显得很薄,只是附在墙体表面,表明两处烟熏时间长短不同,也就是燃烧时间长短不同,厨房长期烟熏火燎,办公室就应该是短时间燃烧形成的了。我还仔细地查看室内家具,在木器缝隙间也发现了烟熏痕迹。
在没有发现其他痕迹和线索的时候,我猜想,这房子里曾经烧过火,但是与厨房不同,陈红会不会在这里被杀害?然后又在
这里被焚尸灭迹?所以我们除了一点儿烧火的痕迹外,其他什么都没有找到。
我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现场的赵副支队长,赵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我们时常在一起工作,破过许多重特大案件,因为他机警过人,人长得瘦小乖巧,每次见面我都开玩笑地叫他「小鬼当家」。
「小鬼当家」听了以后,问我,人被烧后还能发现什么样的证据?我说,DNA在64℃条件下就完全破坏了,没有办法找到能认定陈红的证据了。「小鬼当家」听罢没再说什么。
焚烧尸体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构成人体的主要成分是水,一定要有助燃剂或其他易于燃烧的物质,我们大家分头在院子里找起来了。凡是看到容器中装有液体就扑上去查,现场上我们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一是闻,汽油、煤油、酒精、易燃化学药剂一般都有味。
二是在院子地上挖了个茶杯大小的坑,把找到的不明液体倒进去,用火点,看能不能烧着,结果既没有闻到油、酒和化学品的味,也没有哪个液体能点着。在紧张忙碌中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天又快黑了,我们一行人在这里已经折腾了好几天,疲惫不堪、内心沮丧地上车回总队。
第二天一早,我刚到办公室,「小鬼当家」一阵风似的冲进来,他诡秘地冲我眨了眨眼睛,满脸兴奋地跟我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刘晓明招了。
原来昨天晚上他们再次突击审讯了刘晓明,开始刘晓明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小鬼当家」故意漫不经心地说道,「你不要认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你杀完人,焚烧尸体的时候,人体的DNA分子飞得满屋子都是,我们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刘晓明脸色骤变,头上的汗珠子马上就下来了,他满腹狐疑地说:「我真没有想到这个。」对于一个设计周密的罪犯来说,对自己精心编织的篱笆充满自信,一旦这个篱笆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被打开一个缺口,他的脑子里立即会涌出一大堆新的假设,越想越害怕,越想漏洞越多,霎时间缺口套着缺口,漏洞连着漏洞,如大厦将倾,巨坝将溃,自信崩溃,心理防线也就彻底垮塌,自己将自己打倒了。
不像有些文化低、一根筋、只知犯浑的罪犯,明明是人赃俱获,硬是不承认是自己偷的。刘晓明彻底交代了在涂料厂杀死陈红并焚尸的作案过程。原来「小鬼当家」昨天是去忙活这个去了,难怪我说出我的猜想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我心想,仅凭这么个不确定的设想你们就有办法把口供要了出来,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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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明中等身材,也是房山本地人,为人侠义豪爽,胆子大,主意也多。刘晓明的父亲曾经是许志远的老领导,刘晓明原先在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因为脾气暴躁,与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系搞得很紧张,刘晓明的父亲便找到许志远帮忙。许志远不忘提携之恩,将刘晓明调到自己身边开车,还时常关照他的父亲和在农村的老家。
干了几年后,刘晓明辞职下海干开了个体,不料由于经营不善,赔了不少钱,生意不死不活地撑着。许志远时常帮他找人疏通,尽量关照,两人来来往往十分密切。许志远有重要事情要办,从不叫别人,只叫刘晓明去办。刘晓明曾说过,他一生只服两个人,一个是他父亲,另一个就是许志远,许志远对他比他父亲还好。
据刘晓明交代,陈红与许志远的情人关系已有许多年了,这在房山区委里并不是秘密。陈红对许志远一往情深,但许志远并不想离婚,许志远为她买了许多珠宝首饰和名包,还以陈红的名义买了一处两居室的房子,一来作为陈红与他相好的补偿,二来是行「金屋藏娇」之便。这就解释了我们的疑问,陈红的家人为什么要等春节长假后才来报案,可见陈红时常不回家住。
后来不知为什么,许志远开始逐渐冷落、疏远陈红,许唯一的女儿成了家,他越来越看重自己的家庭,也不想因男女之事自毁前程,不想再和陈红保持这种偷偷摸摸的关系了。但陈红实在放不下许志远,不甘心就这样罢了。她给许志远下跪过,也和许志远大吵大闹过,两人甚至几次大打出手,由爱转恨,誓言决不放弃,下定决心要拼个鱼死网破。
被感情冲昏头脑的女人一旦被激怒,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她竟然去勾引许志远的女婿,两人完事后,陈红用短信把两人床上之事发到许志远女儿的手机上,顷刻间在许家搅起了轩然大波,再也不得安宁。焦头烂额的许志远不由得怒从心头起。
陈红失踪的一个多月前,刘晓明在一次聚餐时见到「老板」闷闷不乐,就问起了原因。许志远对刘晓明是无话不说,他就把
最近和陈红闹翻了,还被她死死纠缠的事告诉了刘晓明。刘晓明一听,胸脯一拍,说,大哥,这算什么,交给我吧。过了几天,他便在房山区物色到一家涂料厂,从许志远那里要了十万元钱,立即租下,开始了杀人的准备。
经过一番周密的策划和准备,除夕下午,刘晓明电话约陈红去为「金屋」买电视机。他先打了辆夏利「黑车」停在区委大院后门不远的地方,自己侧身躺在的后座上,眼看着陈红提着年货走进区委传达室放下,然后出来,在路边打了个电话,他便叫「黑车」司机沿着区委大院的外墙缓缓向前开。
当驶过陈红身边时,刘晓明打开车门,一把把陈红拉进车里,「黑车」悄无声息地缓慢加速向前驶去。上车后刘晓明问给谁打电话,陈红说,给她的大姨打个电话,让她来这里取年货。「黑车」按照刘晓明的要求,东绕西绕在一处僻静地方停了下来。
刘晓明走向早已停在一旁的黄色「小面」,让陈红上车,自己开着,说这个车后厢大,方便拉电视。可车子并没有朝卖电器的商场驶去。刘晓明说先要拿点绳子,于是车开进了涂料厂,刘晓明下车迅速地把大门紧紧关上。
刘晓明把陈红领进里间办公室,凶相毕露。他恶狠狠地问陈红,我大哥怎么了,你要对他这样。可陈红根本不把刘晓明放在眼里:你算老几,你只不过是个司机,我是你大哥的女人,你敢把我怎样,你竟敢这么跟我说话。所以她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服软地说,你能把我怎样,看你大哥怎样收拾你!陈红边说边催促刘晓明赶紧拿绳子走。
刘晓明原本就计划好了,现在又被陈红轻蔑和威胁,气就不打一处来,猛地用力将陈红扑倒在床上,拿起绳子三下两下捆起来了。陈红花容失色,拼命冷静下来,发觉捆得不很结实,就偷偷地腾出手来,暗地里给许志远发了一条短信:「你害死我了!」
刘晓明对着陈红劈头盖脸一顿痛骂,说到气头上,一伸手就把陈红给活活掐死了。
刘晓明事先准备了一只空汽油桶,把上面一端的铁皮剪掉,桶壁上打一排眼,穿上箅子制成一只炉子,准备焚尸用。掐死陈红后,刘晓明定定神,等到晚上将近八点钟,把陈红的尸体倒着插进自制的炉子里,再塞进木柴点火烧。第一次没有点着,刘晓明从车里接了点汽油来,倒进炉子,再次点火。汽油遇到明火,火焰猛地蹿了起来,把刘晓明的眉毛、头发和前襟都烧焦了。刘晓明害怕焚烧尸体的焦臭味引来注意,就把门窗紧闭,自己关在屋里,强忍着浓烟焚烧尸体。
尸体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好烧,从晚上八点多钟一直烧到十二点,烟熏火燎,焦糊刺鼻,刘晓明感到自己的双眼火辣辣地疼痛,再下去眼睛恐怕就要被熏瞎了,只好先停一停。炉子中陈红尸体上的软组织已经没有了,小的骨头也都烧成骨灰了,只剩下大块的骨头了。
从屋里出来,刘晓明深深地吸了几口除夕夜里湿冷的空气,冷空气一下子灌到他的肺里,刺激得他不住地咳嗽起来,稍微清醒后,开上车来到房山医院。他告诉医生说,放鞭炮被熏着了,大夫看到他衣服和头发、眉毛都烧焦了,也就信了,给他开了滴眼睛和治疗烧烫伤的药。
在涂料厂小院里,刘晓明一直休息到了初四,感觉眼睛好些了,他打点精神,重新点燃炉子。又经过四个多小时,看到大块的骨头也都烧成了骨灰,再把陈红的衣服、靴子、手袋、手机和床上铺盖全都扔到炉子里彻底焚毁。等骨灰凉透了以后,刘晓明将骨灰分装四个塑料口袋,用车拉到房山的一个大垃圾场,胡乱扔到了不同的地方。
春节长假过后,许志远一家从外地旅游回来。初八有个聚会活动,许志远和刘晓明碰到一起,刘晓明凑近许志远悄悄地说,办完了,什么都没有了。许志远心领神会,不再多问。几天后,刘晓明先是从老家找了两位老大姐,将两间办公室里里外外打扫了一番,后来还不放心,又请来装修工人将房屋彻底粉刷了一遍,还更换了带有焚烧痕迹的地砖。
突破了刘晓明,许志远就好办了,经过不长时间便有了交代。除夕下午,许志远把陈红叫到办公室,聊了聊过年的事。正说着,陈红的手机响了,她躲进许志远办公室的洗手间接电话。这时许志远突然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恐惧。
电话那头果然是刘晓明,约好一会儿去买电视,春节期间商场打折,电视机便宜。许志远心中隐隐地感到害怕,就说,今天是三十,不要去了。陈红哪知道许志远的心思,一定要去,买了电视正好看春晚。说着陈红就要走,许志远说,过年了,我这里有点红酒、大枣、苹果什么的,你拿走吧,陈红提上年货就走了。
后来陈红发来的短信「你害死我了!」许志远以为说的就是这档子事儿:东西太沉,害着她了。这就是许志远最后一次见到陈红。
许志远也承认了事后刘晓明跟他说事情办完了,什么都没有留下,他明白陈红已经被刘晓明杀了,怎么杀的也就没有再细问。许志远和刘晓明两人的供述基本吻合,应该是可信的,可几天下来,现场「已经像篦头发似的篦了一遍」,哪里有证据能证实案犯的交代。我该去哪找「人的东西」呢?
5
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得带上全套人马再去现场。我最先想到的是要找到陈红的骨灰,记得我在侦办一起系列杀人案时,凶手杀人后,将尸体切成几块,大块的架在厨房的煤气灶上烧成了灰,小块的放在烤羊肉串的长槽形炉子里混着煤块焚烧,然后将骨灰与煤渣一同倒掉。我从这堆煤渣中找到了黄豆大小的几片骨灰,发现具有人骨的特征。
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骨骼分为长骨、短骨、扁平骨、不规则骨和圆骨五种类型。长骨是指四肢的长形大骨头,短骨是指手或脚上的小块骨头,扁平骨是指肩胛骨、颅骨或肋骨,不规则骨是指脊柱骨或叫椎骨,圆骨又称籽骨,通常长在关节腔内,最大的一块就是膝盖上的髌骨。
人类骨骼的结构是外面一层骨密质,形成骨头的外壳,里面空的部分是髓腔,髓腔内有蜂窝状的骨结构,称为骨松质,构成骨松质的是骨小梁,这个骨小梁是人类特有的,动物没有。
另外,人类骨骼是由有机质(如胶原蛋白)和无机质(如钙盐)沉积构成的。骨骼的形状就是无机质的形状,焚烧后,有机质被高温破坏了,但无机质不会被破坏,仍然保持着骨骼的
形状。我们通过显微镜观察骨灰,发现了骨小梁,认定这是人骨,从而找到了有人被杀害的证据。
按照刘晓明的供述,我们来到房山的垃圾场,一看到垃圾场的景象,我马上意识到实在不可能有任何希望了。这个垃圾场占地广阔,非常巨大,垃圾堆积如山,各方向来的垃圾清运车穿梭往返,推土机一刻不停地将垃圾推来推去,垃圾山时刻变化着,更不要说多少天前的垃圾了。
只能再回到涂料厂想办法。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不知去过多少次,可以说把这个小院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大家的信心受到了挫伤,工作情绪也渐渐低落。我站在涂料厂的办公室里,心中默默地念叨着:陈红,我们是警察,是来为你查清案子,报仇雪恨的,如果你真是在这里被害的,冥冥之中你能给我们一点点提示吗?
说来也奇怪,那天下午,我在涂料厂的办公室里,突然看见隔开里外间墙上玻璃窗上有一点印渍,就像擦玻璃时,用湿抹布把满是灰尘的玻璃擦一遍后,灰尘没有了,但是玻璃并不干净,留下淡淡的水渍。我用手摸了一下,感到玻璃上像是粘了薄薄一层有点儿粘手的干了的油样东西,这是什么呢?我环顾现场,看能不能找到其他类似的痕迹。
外间办公室的门上有个左右摇头的气窗,气窗的两扇玻璃中有一扇已经破碎脱落,只剩纱窗。我仔细观察纱窗,发现有少量油渍,油渍还顺着纱窗的一角向下流注,有点像抽油烟机的情形。这里不是厨房哪来的油渍?突然我意识到,会不会是焚尸时,尸体的水分在高温作用下蒸发成的水蒸气?人体油脂在高
温作用下同样会蒸发成脂肪蒸汽,脂肪蒸汽和水蒸气相互混合升腾起来,四处飘散。
一幅恐怖的年夜焚尸图在我面前浮现:年三十是中国人最期盼的一天,屋外漆黑寒冷,屋内炉火熊熊,烧的竟是一位曾经魅力四射的女性的胴体,烟气、水汽、焦味、糊味在屋里肆意弥漫,当脂肪和水的混合蒸汽飘散到没有玻璃的纱窗这儿,遇到了外面冷空气,飘散到办公室隔墙遇到了温度比较低的玻璃窗时,水蒸气重新凝结成水,脂肪蒸汽也重新凝结成脂肪,这位女性的灵魂是不是也随着蒸汽飘散、升腾、凝结。
证实这个设想的关键在于能不能认定这些油渍就是人的脂肪。我把这个想法讲给大家听,大伙儿立刻来了精神头儿。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纱窗拆下,再把办公室隔墙上的玻璃窗拆下来,现场还找到一个我们怀疑案犯打扫现场时可能用过的吸尘器,把它也提取上,带着这三样东西一身轻松地回到刑侦总队技术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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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负责理化检验的专家,讲了我的思路,请教他们如何检验确定脂肪,如何区分人体脂肪和其他动物脂肪。他们告诉我说,咱们刑侦总队的实验室不具备检验鉴定油脂的能力。
油脂通常分为三种,一种是植物油,比如平常吃的花生油、大豆油、橄榄油;一种是动物油,比如猪油、牛油、奶油、鸡油;还有一种是矿物油,比如汽车用的机油、汽油、柴油。这三种油中,矿物油比较容易检验和确定,不仅能与其他两种油
区分开来,还可以根据油品中含有的特征性杂质追踪到是哪里生产的。植物油就比较难了,动物油是最难的。
我们的实验室不能检验,全国其他兄弟省市公安机关有没有这个能力呢?
我最先想到两位专家,一个是辽宁省公安厅的大姜,另一个是云南省公安厅的路总。
大姜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是全国公安系统顶尖级的DNA专家,我们分享着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快乐和困惑,我家第一条纯种拉普拉多狗「老四」就送给他了,可见交情之深。几十年来,辽宁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力量一直是全国的领头羊,北京曾多次请他们帮忙解决难题。
路总是位女同志,主管云南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工作,也是我多年的老朋友,她本人就是化学分析工程师,向她请教油脂的检验鉴定绝对是找对了人了。正在实验室工作的我
虽说是女士优先,但我还是先把电话打给了大姜,毕竟沈阳比昆明近得多。我把情况一说,大姜爽快地说,来吧,保证能给
你解决问题。我马上把理化室的技术人员叫来,交代他们带上这三样物证,立即搭乘飞机,赶赴沈阳。
谁知没一会儿,这两位技术人员从机场打来了电话,说人家不让把玻璃带上飞机——我要求凡是物证一定要随身携带,绝对不能当作行李托运,因为一旦丢失了,追究责任事小,案子一切就都完了,过去我们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有一次我们从国外押解一名案犯回国,凶器是菜刀,机场安检死活不让带上飞机,一定要交运,并保证说由机组人员亲自保管,万无一失。等到飞机落到了首都机场,这把菜刀却再也找不到了,机组人员早就没影儿了,只剩我们在那里干着急。
我叫技术人员马上回到城里,改乘火车前往沈阳。两天后,终于等来了沈阳的电话,技术人员激动地告诉我,检验结果很好,将人油与猪油、牛油、羊油、鸡油等动物油成功地区分出来,经过比对,完全可以认定是人油。我说你们马上把检验图谱传真到值班室,我要看一看。几分钟后,图谱传来了,我一看果真是各种动物油分得清清楚楚,其中一个峰标着「人」。
几天后,他们回来了,还带来了这项新技术。原来这位能检测人油的丁工程师,花了二十几年的光景钻研出一套试剂配方,有了这个试剂检测人油就不难了。多一样本事迟早会有用。
后来这个技术在办案中还真的发挥了作用。在侦办一起入室杀害两人的特大案件时,我们从死者家隔壁的房顶上找到一双鞋,鞋底上嵌入了煤渣;只有当煤燃烧时,热煤渣才能烫化鞋底嵌入。我们还在鞋底上检验出了猪油,表明这双鞋的穿着者应与餐饮行业有关。现在为防空气污染,北京城里的餐馆已不
允许直接使用煤炭,全部改用天然气或是液化石油气,那什么地方仍然同时有猪油和煤炭呢,应该是烧烤摊。
我们将这一推测向侦查部门作了通报,破案后证明案犯确实是从事街头大排档的。作案后为了毁灭证据,将作案时穿的鞋扔到房顶上,没有想到被我们找到,成了重要的破案线索。
有了人油的检验结果,案件的凶杀性质铁板钉钉了。
但是从证据效力来说,这个证据仅可以证明涂料厂里曾经焚烧过人的尸体,并不是陈红被害的直接证据。要想真的把案子办成铁案,就一定要有直接证据的支持。陈红的尸体检验都到了人油的程度了,到哪里去找直接证据呢?
经过反复审讯,刘晓明交代,他把陈红的手机扔到火里之前,考虑到万一有用,就把手机卡拆下来,风声过后,扔到他家村口的一个厕所里。
听到这个情况,大家意识到,直接证据到手了。
我们立即押上刘晓明,朝他的老家奔去。在车上,我对刘晓明说,你要好好地配合我们,就在车上老实待着,把厕所指给我们就行了,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什么也不要想了,我们也不会难为你。刘晓明说,谢谢您!我问,为什么要谢我?他说,你不让我太丢脸。
刘晓明一家两代在乡里乡亲们的眼里,应该属于功成名就的「有本事的人」,如果我们把戴着手铐、蹚着脚镣的刘晓明从
车里押下来,让乡亲们看到,这对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刘家会是多么丢脸的事啊。
7
2007年6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时,许志远和刘晓明的律师分别为他们做了指使杀人证据不足和罪轻的辩护。
许志远的律师认为,尽管许志远说过「灭了她的心都有」,但只是停留在心里想想和口头上说说。许志远没有唆使、命令刘晓明去杀害陈红,也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具体的实施计划。
律师还认为被杀害人陈红有重大过错,与许志远关系恶化后产生了报复想法,采取了一些不应该有的行为,给许志远一家人造成了重大伤害,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除被控雇凶杀人,许志远还被控受贿50余万元,律师辩称,并无充分证据证明许志远受贿。
刘晓明则当庭翻供,否认杀人焚尸的指控,他的律师在庭上更改了辩护词,临时改为为他做无罪辩护。刘晓明的律师表示,检方的证据有瑕疵,在没有找到陈红尸体的情况下,本案并没有掌握陈红死亡的直接证据,只有刘晓明的口供和纱窗、玻璃上的人体脂肪,仅以此来认定为陈红所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因此应该重新认定陈红系失踪,而不是死亡,对刘晓明应无罪释放。
而且刘晓明一直在法庭上质疑所谓尸体粉末的DNA检验结果,可以说,到死他也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转年,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许志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依法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晓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人均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2009年9月中旬,许志远和刘晓明被执行死刑。对这个结果连我都感到有些意外,一般来说,杀死一个人,两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并不多见,像许志远这样的领导干部,只要不被「脑袋搬家」,判个死缓都不怕,关上几年弄个保外就医,只要出来就照样能呼朋唤友,吃香喝辣,被执行了死刑只得一了百了了。
案子办结了,卸下了我身上的职责,我可以带着局外人的眼光,客观冷静地再来重新思考这个案子。
一起并不离奇的婚外情引发的矛盾,最终的结果是逝去了三条鲜活的人命,他们背后的三个家庭也遭到了灭顶之灾。当然,失去生命的三个人各自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但他们各自也都有或多或少可以理解的理由或托词,陈红、许志远这一对野鸳鸯,到底哪只是白,哪只是黑呢?
到房山办案时,从当地人的言谈话语中,我感到他们对许志远和陈红相好的事不但知道,而且并不反感。究竟怎样看待这起悲剧和悲剧中的每个人呢?许志远和陈红相好多年,如果说他们之间一点真情没有,恐怕也不客观真实;刘晓明头尾不顾地介入其中,又搭进去一条性命,无外乎是为了一番兄弟情义。男女之情、兄弟之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这个代价是不是太沉重了?
从纯粹的技术角度回顾这起案件,我想该他许志远倒霉,或许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陈红真的听到了我的祈祷?如果我在现场没有发现人油痕迹,如果发现了人油没有办法检验,许志远最多也就是判个无期,连个死缓都够不上。案子破了,虽说惩恶扬善是我们警察的天职,可到底是杀人抵命好,还是不要再人头落地好呢?其实我们当警察的这么拼命,不放弃一切线索,固然有警察的责任感在里面,与看不见的对手的暗中较量,恐怕也是乐此不疲的原因之一。
不容否定的是,案件最后的判决说明了此案的主观恶意、恶劣性质、情节严重和手法残忍,而我最关注的是定案的证据经得住了考验。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从2010年起对死刑犯全面实施注射死刑,许志远是首批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罪犯,用自己的死亡参与推动司法进步,这恐怕也是他这个政协副主席始料不及的。